每年正月十五日,安溪县蓝田乡后清村都要“游灯龙”。其俗源自元朝闽南一带的民间草台“蜈 蚣戏”(已失传),集全村人力物力一起过节,成为民间化解矛盾的最好方式,增进邻里往来、和睦。 游灯龙从当天晚上八时开始,村里准备好龙头和龙尾,村里的男女老少每人准备好一盏灯笼组成龙身, 随着参加人数的增多,灯笼渐渐汇成了“灯龙”。全村只擎一条灯龙,灯龙越长,象征该村人丁越兴旺。 活动通常要持续一个半小时,在走家串户之后,村民们将一起到村里空地临时搭起的戏台前看高甲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