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岳(1492—1553 年),字维乔,号净峰,泉州惠安县净峰西头人 , 明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自幼好学,以大儒自期。登第后,初授行人,掌朝觐聘问事。因谏武宗南巡,被廷杖,贬为南京国子学正。后迁行人司右司副,后改南京武选员外郎,历主客郎中,出为广西提学佥事,提学江西。 后贬为广东盐课提举,升廉州知府、广东参政。被荐迁右佥都御史巡抚郧阳, 移抚江西,进右副都御史。1553 年,卒于沅州任上,赠太子少保,谥“襄惠”。 著有《小山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