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月,在泉州市两会期间,有部分代表提出了建立泉州电视台的提案。市政府将这一提案交给市广电局办理。市广电局经过认真调研,认为设立泉州电视台很有必要,并向市政府提出了意见。3月,市政府原则同意市广电局意见。4月,市政府成立泉州电视台筹建领导小组,正式进入筹备阶段。
1987年1月上旬,泉州电视台进行试转播。1月22日,摄编“泉州十大要闻”,在春节期间试播,这是泉州市最早的电视新闻节目。12月19日,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建立泉州电视台,同意该台使用DS-3频道,发射功率1千瓦,台址设在泉州清源山。1988年2月16日,泉州电视台正式试播,打出台标,推出《泉州新闻》等自办节目。9月1日正式开播。当时泉州电视台每周播出7次,每次5小时。自办的节目主要有《泉州新闻》《侨乡周末》《交通警报台》,以及文艺节目等。
泉州电视台的开播,使泉州又增加了一个权威的宣传阵地。如今的泉州电视台,已发展成为福建省最具实力的电视媒体之一,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侨乡大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