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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委巡察三组进驻中共泉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巡察公告
2019-09-1018:18:00来源:

    根据泉州市委统一部署,经泉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泉州市委巡察201999日起对中共泉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时间约20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巡察对象

    中共泉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巡察内容

    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具体要求,突出政治建设,紧扣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查找被巡察单位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整改责任等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巡察方式

    通过听取被巡察单位的工作汇报,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抽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调阅、复制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泉州市委巡察三组负责人

    组 长:骆  红

    副组长:林金莲

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联系电话、邮政信箱和联系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联系电话:18105955192(工作日8:0020:00);

   邮政信箱:福建省泉州市B00061号信箱(泉州市丰泽街550号地税培训中心一楼大厅前台);

    联络信箱:泉州市行政中心主楼6号楼二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信访受理范围

    泉州市委巡察三组主要受理反映中共泉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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